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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解决学术不端行为及背后原因恢复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声誉的建议案

  提案人:潘年松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师、副校长、政协贵州省委员、联系电话:
13765963366,通信地址:遵义市凤凰北路106号,邮编:563002)

  建议案概要:
  20008年11月18日起至今,网络上反复出现反映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副校
长申惠鹏学术不端行为的帖子(其中,新浪、百度、搜狐、人民网等主要网络都
有转载,如只要在“百度”中输入“遵义医专”,就可以看到,最高的点击率已
经达到8000多次了)。

  2009年6月15日,《中国青年报》记者雷成署名发表采访文章,披露遵义医
药高等专科学校申惠鹏学术不端行为,并受到学校党委书记范富华保护的过程和
情况。作为“职称门”事件,《贵州都市报》加以转载。全国各大网站相继也作
了登载。从以上媒体和报刊的发行量,影响力和社会舆论来看,遵义医药高等专
科学校的负面影响已经推向全国,涉及面广,影响恶劣。

  教育事业长期为国家所重视。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于2006年升格为专科学
校,目前有7000学生,数百教职员工,今年是学校教学评估的关键时刻,学校声
誉极其重要,主管教学的领导如果出现学术不端行为,学校党委如果在学术不端
行为上有不轨作为,将全面影响学校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学校部分教职员工以
不同的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纪检部门、组织部门,各级领导反映副校长申惠
鹏学术不端行为、背后原因、主要领导违纪情况已达一年有余,但至今没有任何
形式的回复。

  所以,建议组织调查处理,政协派委员参与调查处理全过程,以民主监督。

  第一次事实和过程:

  20008年9月,申惠鹏组织材料,申报晋升教授。

  20008年11月15日,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接到贵州省教育厅“质询”,就
申惠鹏申报晋升教授材料中的如下四个问题要求学校回答。

  1、申惠鹏近10余年未在任何医院从事过医疗活动,捏造诊治了30万病人,是
否属实?

  2、申惠鹏不会外语,是否属实?

  3、申惠鹏抢夺了宋家典、武明江的项目,是否属实?

  4、申惠鹏不会计算机,编写教材有利用职务便利剥削他人劳动嫌疑,是否
属实?

  20008年11月17日,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术委员会共17名成员参加会议,
就四个问题质询申惠鹏,申惠鹏自我申辩称:全部质询内容不属实。学术委员会
逐项举手表决式鉴定,一致认定第一、第二条、第三条属实,即申惠鹏近16余年
未在任何医院从事过医疗活动,捏造诊治了30万病人;申惠鹏不会外语。学术委
员会会议全程均遭到学校党委书记范富华干扰,范富华与学术委员会主任邓飞在
会上争吵,致使会议进行不下去。(有会议记录和全体学术委员会成员作证)

  20008年11月18日,学校党委在范富华的具体安排下,避开学校学术委员会
和行政,以学校党委名义向贵州省教育厅出具和事实相悖的证明,证明贵州省教
育厅质询的四个问题不属实。同日,学校学术委员会主任、校长邓飞到贵州省人
事处汇报学校学术委员会会议意见和过程。

  最后,申惠鹏的职称申报答辩被省高评委全票否决。

  以上事实学校部分教职员工以不同的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纪检部门、组
织部门,各级领导举报县处级干部、副校长申惠鹏学术不端行为、背后原因,至
今没有任何形式的回复。网上评论和教职员工的不满情绪越来越激烈。

  第二次事实和过程:

  2008年11月,申惠鹏作为唯一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贵州省医学会主办的
《护士进修杂志》(23卷22期)上发表了题为“肝癌病人的中医护理”一文,文
中介绍了申惠鹏对65例肝癌病人实施了护理,获得了体会。

  2009年3月,申惠鹏也是唯一作者,在《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第3
卷第1期)发表了题为“肺癌病人的中医护理“一文,文中介绍了申惠鹏诊治32
例肺癌病人资料整理的护理要点。

  2009年9月,申惠鹏用这两篇文章再次申报晋升教授。

  2009年9月2日,学校党委开会审定申报晋升职称者的材料,党委书记范富华
电话通知潘年松列席会议,并向潘年松介绍了会议内容。潘年松正在参加遵义市
中心学习组学习会议(这是之前通知了的,范富华清楚潘年松去开会去了),潘
年松电话上建议,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对所有申报者的材料进行鉴定后再上报,并
表明这是学术委员会章程规定的内容,范富华没有同意。

  2009年11月18日,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接到遵义市人事局转来的函,贵州
省人事厅职称处和贵州省教育厅人事处质询学校老师申惠鹏2009年用于晋升教授
职称的2点:1、65例肝癌病人护理体会和32例肺癌病人护理要点等2篇论文是否
属于申惠鹏所写;2、论文涉及的数据有没有?论文是否属于捏造?

  2009年11月18日,学校党委书记范富华主持召开党政领导专题会议研究这事。
申惠鹏先自我说明,认为2篇论文是申惠鹏自己所写,2篇论文有数据。潘年松提
出两点:一是根据教育部规定,学术问题应该由学术委员会鉴定,一是不管哪里
怎样鉴定,医疗活动的原始材料是病历,学校有责任要求申惠鹏提供原始材料,
申惠鹏本人有义务提供原始材料。刚上任第一次主事的高晓勤校长发言指出:2
篇文章是申惠鹏所写可以认定,文章的原始材料问题,意见不统一,宣布休会。
给申惠鹏准备提供原始材料的时间。

  2009年11月19日,潘年松向遵义市纪委递交举报信,具体要求是:申惠鹏是
正县级领导干部,学校党委成员,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去年申惠鹏在没有执业医
师证的情况下捏造诊治了30万病人,已经把学校名声带来恶劣影响,今年又采取
拿不出原始材料就去发表论文。属于教育部2009年3月19日《通知》中规定的七
种学术不端行为中的捏造数据型,要求遵义市纪委及时介入调查,以规范学术行
为。

  2009年11月20日,学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实际到会16人,参与表决15人。
申惠鹏在会上仍然一份病历也没有提供,申惠鹏申辩称:务川县医院有肝癌病人
的住院病历15份、肺癌病人的住院病历12份;务川县中医院有肝癌病人的住院病
历6份,肺癌病人的住院病历4份,总之,所发表的肝癌和肺癌病人的文章全部是
有原始数据的。学校学术委员会就申惠鹏文章中介绍用于32例肺癌病人的四个穴
位的定位,以及申惠鹏文章中介绍的65例肝癌的诊断标准问题,请申惠鹏回答,
申惠鹏回答的四个穴位定位,错了3个;对于肝癌的诊断标准,回答不上来。最
后,学校学术委员会15名成员(有一名先发言要求申惠鹏提供病历,后去上课先
离开而未参加表决)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全体一致通过两点意见:1、没有证据
证明文章不属于申惠鹏所写,目前没有接到不属于申惠鹏所写的举报;2、申惠
鹏提供了原始材料的线索和说明,没有提供完整的原始材料,请申惠鹏提供原始
材料后再定,故今天对第二个问题不做结论。(这个结论是参会成员签了名的学
术委员会结论,有会议原始记录)。

  令人不解的是,2009年11月20日,学校学术委员会给遵义市人事局的回复中,
少了“请申惠鹏提供原始材料后再定”一句;学校党委给遵义市人事局的回复中,
将2009年11月18日的党政班子会议描述为:会上认定3篇文章是申惠鹏本人所写。
会上决定由新到的高晓勤校长代行学术委员会主任职务,主持召开学术委员会会
议鉴定申惠鹏的文章。

  更令人不解的是,2009年11月21日的职称评审,作为正处级干部的副校长申
惠鹏,居然通过资格审查,带上他2008年、2009年存在重大争议和疑点的申报材
料一起走进了职称评审的答辩会场。

  最后的结果是,申惠鹏的职称申报答辩再一次被省高评委全票否决。(注:
和2008年的评审一样,高评委只是从答辩的学术水平上进行的投票)

  社会舆论的不满和疑问:

  1、申惠鹏1978年开始在医院工作,1992年调到遵义卫生学校工作。1992年
以后,申惠鹏确实没有在任何一家医院从事医疗活动。2008年12月,申惠鹏才办
理执业医师证。所以,1978年到1992年期间,申惠鹏如果诊治了30万病人,则共
14年行医经历,按365天/年满打满算,每天应该诊治59例病人!这是不符合实际
的,也是没有原始材料作支撑的。申惠鹏申辩称:在学校办公室也义务诊治病人,
则更不符合规定,因为申惠鹏执业医师证也没有!

  2、申惠鹏是否会外语和计算机,一考便知。

  3、宋家典、武明江的项目,2007年经过学校学术委员会论证后,推荐向贵
州省教育厅申报了项目,是有据可查的,当时申惠鹏连项目组成员也不是,全校
学术委员会成员记忆尤新。可是2008年,申惠鹏却作为两个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分别向贵州省教育厅和贵州省卫生厅申报项目,是否属于教育部教社科[2009]3
号文件中惩治学术不端行为的第一种“侵吞他人学术成果”?

  4、对于申惠鹏的97例癌症的2篇文章,虽然都是2008年底和2009年初发表的,
但是申惠鹏在2009年11月18日的党政班子会议和2009年11月20日的学校学术委员
会会议上,一份病历也不能提供。学校有责任要求申惠鹏提供病历、申惠鹏有义
务提供病历、学校学术委员会明确要求申惠鹏提供原始材料。可是,为何申惠鹏
不提供文章的原始材料?为何上报的学术委员会意见中没有了学术委员会明确要
求申惠鹏提供原始材料的内容?为何上报的学校党委的意见中将2009年11月18日
的会议描述为一致决定由高晓勤任学术委员会主任,主持学术委员会会议鉴定申
惠鹏的文章?为何上报的学校党委的意见中将2篇文章写成了3篇?经过学校部分
学术委员会成员非正式向务川县医院和中医院调查,申惠鹏2009年11月20日在学
术委员会上申辩的“务川县医院有肝癌病人的住院病历15份、肺癌病人的住院病
历12份;务川县中医院有肝癌病人的住院病历6份,肺癌病人的住院病历4份”等
等属于撒谎。以上事实是否又属于教育部教社科[2009]3号文件中惩治学术不端
行为的第三种:捏造事实?

  5、贵州省人事厅2007年、2008年、2009年的关于职称晋升的文件中都明确
规定:在职称晋升中弄虚作假者,2年不得申报职称晋升。可是,相关职能部门
却一直未对申惠鹏2008年申报晋升教授职称的学术不端行为的指控履行相应的调
查,相关组织部门也未履行相应的处理,也未提出相应的意见,原因是什么?

  6、作为群众反映问题如此之多的正处级干部的副校长申惠鹏,连同他2008
年、2009年存在重大争议和疑点的申报材料,是如何通过严格的评审资格审查的?

  7、作为市委组织部长的周素平,在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如此之多,相关问
题没有正确鉴定结论的情况下,却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对党委书记范富华、副
校长申惠鹏的工作作出“全面充分的肯定”,更让人费解!

  群众反映的相关问题:

  以下问题反映时间前后共一年之久,相关部门应该采取积极的态度,不管是
否属实,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必要高度重视。

  第一、党委书记拿着副教授津贴 2年多却不上一次课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范富华是副教授,却享受着教授的津贴(高
知补贴中,副教授是600元/月,教授是1200元/月),同时,范富华2007年6月7
日从市委党校调来之后,一次课也没有上。

  建议纪委调查,线索:只要查学校的课程表和津贴分配每月的实施方案,再
走访范富华自认上过课的学生,就可以清楚。

  第二、党委书记不参加监考,却照领监考补贴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范富华是副教授,并没有直接参加监考,却
领取监考补助。2009年4月,经申惠鹏签字同意,范富华就领了1200元监考补助。

  建议纪委调查,线索:只要查学校人事处的2009年参加补考监考人员名单和
补贴方案,走访相关人和相关补考学生,就清楚。 

  第三、党委书记违规进人

  2009年上半年,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范富华违犯事业单位进人
“逢进必考”原则,擅自从遵义市糖酒公司(企业单位)调进骆莉到遵义医药高
等专科学校财务处(事业单位)工作。范富华调进的人员,不属于政策性照顾解
决范围内的人员。有群众反映,调入者是遵义市教育局局长骆明军的亲人。

  职工评议:我们学校职工子女在学校临时就业多年却得不到转正。作为遵义
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的范富华,利用权力,调进学校可有可无的人员。这
不是违犯规定?
  建议纪委调查,线索:只要查新调进学校财务处的骆莉档案,走访学校有待
业子女的职工,就清楚。 

  第四、党委书记违规主持公开招考

  2009年7月上旬,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范富华是主持人,组织公
开招考15名教师和辅导员。在2009年7月7日面试时,40余名考生考相同的题。考
试时规定:凡是参加面试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必须交出手机,不得离开,目的是
保证不泄露考试情况,保障考试公平公正进行。可是,有一个手机号为
13017418598的人,上午就在考场外知道了一个姓名叫王栎的下午面试的考生的
面试考号是32号。说明参加面试的考官和工作人员中有人泄密。   

  职工评议:这次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考15名教师和辅导员,报名的
人接近500人,30多人竞争一个名额,我们教职员工的子女参加考试被淘汰,有
的连报名资格也没有。这次考试公平公正吗?

  要求纪委调查,线索:只要查遵义市手机号为13017418598的人的通讯记录,
走访学校职工的子女参加考试被淘汰,或者连报名资格也没有的职工,就清楚。

  第五、党委书记违规任命领导干部

  遵义医专党委书记范富华,在担任遵义医专党委书记期间(2007年6月7日
起),刚上任1个月的2007年7月18日,就以学校党委文件形式任命了学校21个新
处室的副处级领导岗位临时负责人,文件下达之前,没有征求校长、副校长的意
见;1年后的2008年7月至9月,不征求校长、副校长的意见。希望按照中共中央
组织部《干部任用管理工作条例》中关于任命部门负责人的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第六、违规任命工会主席

  遵义医专党委书记范富华,在担任遵义医专党委书记期间(2007年6月7日
起),刚上任1个月的2007年7月18日,在没有申报取消原学校工会组织、成员、
领导的前提下,就以学校党委文件形式任命了学校新的工会临时负责人,文件下
达之前,没有征求校长、副校长的意见;1年后的2008年7月至9月,在学校还没
有成立新的工会组织、选举新的工会基层成员之前6个多月,就先悄悄将学校工
会主席任命了,也没有征求校长、副校长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关于任命工会主席不是明确规定必须有工会选举、
之后才有组织考察决定吗?怎麽在学校成立工会组织、选举工会基层成员之前6
个多月就先悄悄将学校工会主席任命了?范富华还亲自安排学校党办出“简报”
宣传:范富华书记与遵义市委组织周素平部长亲自带着候选人去请遵义市委慕德
贵书记搞任前谈话?组织部长周素平、党委书记范富华这样履职正确吗?希望询
问相关的校长、副校长是不是真的没有征求意见,查查有没有征求意见表;查查
贵州省工会批准遵义医专工会组织成立的文件时间,查查遵义医专工会成立大会
会议记录及其它活动记录,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就清楚。

  第七、书记违规安排基建工程 

  党委书记范富华,甩开《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关于党委领导、校长
负责的规定,不经过校长知道,违背校长办公会议决定,没有招标、没有投标、
没有审计、计财部门参与的情况下,学校党委书记就亲自安排实施基建工程,遭
到反对时,就去请遵义市委组织部长亲自来学校检查“开学准备工作”,并安排
学校党办出“简报”大势宣扬,以图盖住党委书记违反《高教法》及工程管理的
相关规定。

  职工评议:不经过校长知道,违背校长办公会议决定,没有招标、没有投标、
没有审计、计财部门参与的情况下,学校党委书记就亲自安排实施基建工程。遵
义市委组织部长在无上级指令、无教育界组织或官员陪同的情况下,却亲自来检
查遵义医专 “学校开学准备工作”。 
  建议查校长办公会议记录、查招标、投标程序;查学校审计、计财部门是否
参与;查学校党办08年9月6日的“简报”。 

  第八、学校资产,被深夜运出的问题不好解释

  2009年11月3日,星期二深夜,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汇川校区人体解剖教
研室刘明照等人,没有经过科室所有同志知晓,没有经过学校领导集体研究的情
况下,企图将我校人体生命科技馆陈列标本数百件,用我校校办工厂大货车拉出
盗卖,货车被我校保卫处工作人员拦下。该行为当时没有任何解释。

  事隔两天,买方贵州省人民医院护理学校被逼到前台,改为“借”。

  疑问:原来汇川校区解剖标本很多,逐渐少了,不断从桃溪校区运标本过去。
原因不清。这次如果不被拦下,后果又会如何?是哪一间学校深夜来向我们“借
东西”?为何不是大白天和我们打交道?借东西又没有借据?如此重大事项,没
有会议决定、没有正常程序,在事情败露后才补“借”,主要领导置广大教师意
见何处?置班子集体意见何处?相关责任人该如何处理?在我校及全国范围内人
体标本来源都紧张的情况下,这样悄悄地处理我校国有资产,是否违法?

  建议纪委调查,线索:查11月3日保卫处值班记录、查事前有无学校集体研
究,查借据日期。

  第九、主要领导的亲属子女左朝政20余科不及格照发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有规定:凡是有补考科目的学生,必须补考合格后才
能发给毕业证。可是,08年毕业的影像专业011班学生左朝政(副校长申惠鹏的
妻子招生就业处处长张欣欣的亲侄儿),该生有二十多科补考不及格,毕业证仍
然被神秘“发给”。  职工和学生意见很大,对其他学生公平吗? 作为分管教
学的副校长如何面对全校学生及家长?

  建议纪委调查和查询左朝政的成绩单,查询左朝政的试卷,查询左朝政试卷
的笔迹日期,调查相关的考试人员,就清楚如何发给左朝政毕业证的。

  解决以上问题的必要性:

  1、	 目前,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对外声誉由于以上问题的而严重受损,
解决学术不端问题有利于进一步履行实事求是的原则,澄清事实真相,全面恢复
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对外声誉,积极配合学校教学评估。亡羊补牢,为时不
晚。

  2、	学校是教学圣地,是传播知识,传播真理和文化的地方,解决学术不端
问题有利于履行高等院校的职责和义务,有利于净化校园,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
教风建设和校风建设。

  3、	有利于进一步履行教育部关于《严肃查处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文件精
神以及中组部出台《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有关精神。

  4、	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有利于加强执政党在广大
人民群众心目中的领导地位。

  建议:

  提案中涉及的部分人员不是普通老百姓,而是一级党政干部。涉及的事项影
响面宽,社会效应恶劣,危害极大,澄清事实极为重要。因此我们建议和呼吁:

  1、根据学校管理所属和干部管理权限,由贵州省纪委、贵州省教育厅纪委、
遵义市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由贵州省政协委员组成民主监督组,按照学术鉴定
的有关规定,共同就申惠鹏本人在学术上存在的不端行为进行现场督促,由学校
学术委员会对申惠鹏的学术问题进行最终鉴定,也可以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和贵州
省教育厅抽调的校外专家一起对申惠鹏的学术问题进行最终鉴定。同时对群众反
映的其他热点问题予以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还原遵义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一个稳
定安静的局面。

  2、根据学校管理所属和干部管理权限,由贵州省纪委、贵州省教育厅纪委、
遵义市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由贵州省政协委员组成民主监督组,就申惠鹏本人
在学术上存在的不端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3、根据学校管理所属和干部管理权限,由贵州省纪委、贵州省教育厅纪委、
遵义市纪委组成联合调查组,由贵州省政协委员组成民主监督组,就正处级干部
申惠鹏副校长多次在其申报材料存在重大疑点和争议的情况下,如何顺利通过资
格审查并能参加答辩的情况进行调查和追究,并对涉及到的相关责任人按党纪国
法严肃处理。

  2009年12月15日

(XYS20100102)

◇◇新语丝(www.xys.org)(xys4.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